本中心組織架構說明如下:
本中心置主任、主任秘書、組長、社會工作督導、高級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師、組員、助理員、書記。
主任:承臺南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簡稱本局)局長之命,綜理本中心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
主任秘書:襄理本中心業務。
人事室:置主任,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會計室:置主任,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中心單位分別有成人保護組、兒少保護組、性侵害保護組、綜合規劃組、暴力防治組(派兼)、醫療服務組(派兼)、教育輔導組(派兼)、人事室、會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