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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行「臺南市兒童及少年保護自治條例草案」第四場公聽會,特此公告周知。

公告事項:

一、事由:「臺南市兒童及少年保護自治條例草案」係為完善本市兒少保護網絡,強化
家庭及社區預防性安全網而研擬,計有總則、預防性措施、通報及調查、處遇與追蹤、
罰則、附則等6章共計47條,期聆聽各界對法案內容意見凝聚共識。

二、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5日(星期日)下午2時30分。

三、地點:臺南市新營區大宏王公社區活動中心2樓文康中心(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族
路21-61號)

四、如對本自治條例草案有意見陳述時,請於109年1月2日前,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5條
規定以書面向本府提出或於公聽會當日填寫發言單依序安排發言。

五、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
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六、檢附公聽會議程、發言單及發言規則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