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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受暴兒 受暴婦女堅強挺身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新聞稿

敬請記者先生小姐 參考採用 深感銘謝    發稿日期:20151119

 

發稿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新聞聯絡人:施清發

聯絡電話:06-3901496                      emailchingfa@mail.tainan.gov.tw

 

守護受暴兒 受暴婦女堅強挺身

阿麗4年前因受家暴而離婚,考慮經濟因素而將小孩監護權交由前夫,未料2名小孩常遭同住的嬸婆打罵,去年阿麗發現此事後堅持帶回小孩,並在臺南市家防中心社工員協助下取得保護令與監護權,一家三口展開新的生活。

個性內向的阿麗是工廠作業員,前夫酒後時常發酒瘋、打罵阿麗,2名小孩小杰與小君經常目睹,4年前阿麗遭前夫毆打成重傷而住院,阿麗遂提出離婚請求,前夫堅持要小孩監護權,阿麗忍痛同意,並要求探視小孩。離婚後前夫將小孩交由嬸婆照顧,卻未定期給予費用,使嬸婆不滿常對小杰小君不當管教,直到阿麗某次探視小孩時意外撞見嬸婆正對孩子施暴,阿麗不捨而將小孩帶走。前夫竟騷擾阿麗,揚言要讓阿麗無法工作生活,身心俱疲的阿麗在同事建議下致電113求助。

 

家防中心接到通報後,社工員給予阿麗情緒支持,鼓勵報案與陪同小孩驗傷、收集前夫騷擾證據、並協助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及取得小孩監護權,經多次協商,前夫答應改定監護權,但不提供生活費用,堅強的阿麗憑藉自己努力工作,加上社工員連結福利資源,阿麗一家三口目前生活正常,看著小杰與小君撒嬌、快樂的模樣,讓阿麗感到相當欣慰。

 

社會局劉淑惠局長表示父母可能因種種因素離異,但孩子的權益應被重視,孩子不只是父母的寶貝,也是國家重要的資產,父母離異後仍應做一個善意父母,常常關心孩子的生活與學習狀況,讓每個孩子都能在關愛下平安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