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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韌受暴婦女動人的生命故事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新聞稿

敬請記者先生小姐 參考採用 深感銘謝  發稿日期:1040303

 

發稿單位:社會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新聞聯絡人:葉于嫣

聯絡電話:06-2988995                 emailcelia0625@mail.tainan.gov.tw

 

堅韌受暴婦女動人的生命故事

   

    遭受家暴20多年的小華(化名),為家庭完整長期隱忍,然而因丈夫阿宗(化名)開始家暴兒子,決定勇敢求助,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接獲通報後,提供緊急庇護、法律諮詢及心理諮商等服務,歷經一年多輔導,小華最終為了孩子離開阿宗展開新生活,讓人看到其堅韌的力量,使人動容。

 

小華與阿宗透過相親而結婚,因學歷與家境的差距,婚後2個月就感到未被公婆尊重,阿宗沒有安撫小華,反而在公婆面前責備羞辱小華。無固定工作的阿宗,經常酒後對小華及孩子們發脾氣,甚至對小華拳腳相向,小華曾想過離婚,然娘家父母傳統的觀念要小華謹記就算再怎麼難受,也至少是一個家,所以小華選擇隱忍。

 

    某日阿宗又於酒後對小華發脾氣,還誣陷小華偷錢,後來阿宗自行找到錢,卻不肯認錯,一旁的大兒子看不過去指責阿宗做錯事還不肯認錯,阿宗憤而掌摑大兒子,小華驚嚇到了,認為不該再讓這些事不停的發生,讓自己及孩子們都痛苦,首次選擇報警。後來經過社工介入提供小華庇護安置、法律諮詢、聲請保護令及心理諮商等服務,一年後,小華透過法院裁判與阿宗離婚,與孩子們展開嶄新的生活。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代理局長陳榮枝表示家庭暴力事件被害人,往往會因為經濟、子女照顧、傳統價值觀等諸多因素考量,未能於首次出現家暴事件就立即求助,卻也因此造成傷痛日趨嚴重,對被害人個人、子女及整個家庭而言都是最不樂見的,在此呼籲如發生家暴事件,請勇敢找信任的人求助,或撥打113全國保護專線、110報案專線求助,為自己、對方及家庭尋求另一種免於暴力陰影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