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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節只說愛 拒絕約會性侵害

      七夕情人節的到來,想必很多民眾已經開始籌劃浪漫的約會,但近來常發生的約會性侵害不可不慎。根據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02年的資料顯示,在社會局受理的636件案件中發現有高達6成的性侵加害人與被害人是熟識關係,其中雙方是屬於男女朋友關係的更是位居第一名。
       家防中心更從案件中發現男女朋友常會在約會時,迫使對方在不願意或是半推半就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這些都有可能構成侵害事實。尤其我國為保護未成年人,規定若與16歲以下的男女發生性行為,不管對方是否願意,都有可能觸法。所以為了防止約會性侵害,除了慎選約會場地外,也可以攜帶防狼噴霧器、警報器等隨身物品來防身,但最重要的還是雙方應該尊重彼此的身體界線,保護自我、多一份警覺,才能遠離危險情境。
       如果不慎發生性侵害,一定要保持冷靜、找機會逃離,記下加害人特徵,立即撥打110、113或是家防中心求助,也請民眾切勿在發生性侵害事件後,立刻淋浴沖洗、更換衣物或毀壞衣物,因為這種行為將會破壞證物,增加加害人被定罪的困難度。
       目前臺南市於成大醫院及麻豆新樓醫院皆有設立性侵害一站式服務據點,被害人如不慎遭受性侵,可在72小時內至這兩間醫院求助,檢察官、警察、社工、醫療人員會在溫馨的環境下陪同驗傷採證及製作偵訊筆錄,一方面減少被害人再度傷害、另一方面也能提高司法追訴,最後,臺南市政府祝福各位市民有一個平安幸福又甜蜜的情人節。
 
發佈日:103年8月1日
聯絡人: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林怡玲
聯絡電話:06-298899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