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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在情人節不開心-慎防約會性侵害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新聞稿

 

敬請記者先生小姐 參考採用 深感銘謝  發稿日期:1040213

 

發稿單位:社會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新聞聯絡人:林晏禎

聯絡電話:06-2988995                 emailwandr73@mail.tainan.gov.tw

 

別讓情人節不開心-慎防約會性侵害

   

     西洋情人節即將浪漫到來,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以下簡稱家防中心)提醒別被愛沖昏頭、小心約會強暴。家防中心103年受理通報650件性侵害案中,高達六成的性侵加害人與被害人是熟識關係,其中雙方是男女朋友的更位居第一名。

 

    從實際案件中時常發現男女朋友常會在約會時,迫使對方在不願意或是半推半就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這些都有可能構成侵害事實。尤其我國為保護未成年人,規定若與十六歲以下的男女發生性行為,不管對方是否願意,都有可能觸法。

 

    萬一不慎發生性侵害,一定要保持冷靜、找機會逃離,記下加害人特徵,立即撥打110113求助,臺南市政府於成大醫院及麻豆新樓醫院皆設立性侵害一站式服務據點,被害人如不慎遭受性侵害,亦可在72小時內至這兩間醫院求助,檢察官、警察、社工、醫療人員會在溫馨的環境下陪同驗傷採證及製作偵訊筆錄,一方面減少被害人再度傷害、另一方面也能提高司法起訴。

 

    社會局陳榮枝代理局長提醒情人節約會要浪漫,也要慎選約會場地,最重要的還是雙方應該尊重彼此的身體界線,保護自我、多一份警覺,才能遠離危險情境。最後,臺南市政府祝福市民朋友有一個幸福又平安的情人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