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規定,違反保護令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若有需聲請保護令可就近至所在地派出所報案或可直接撥打113、110或本中心24小時服務電話(06)2988995,由專人提供協助。亦可於上班時間直接到地方法院家暴及家事聯合服務中心聲請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