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徵才機關: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下稱本中心)。
二、職稱:社工助理。
三、資格條件(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13學年度為國內大專校院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大學部4年級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
四、工作地點: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6樓(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五、薪資:每小時時薪新臺幣220元、含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福利。
六、工作時間:每次工時至少4小時,每月最少60小時,最多132小時。
七、名額:正取4名,備取2名。
八、工作項目:
(一)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於社工或督導之指導監督下,協助辦理社會工作相關服務。
(三)協助辦理家暴防治宣導或監護兒少相關活動。
(四)協助辦理行政會議、教育訓練等相關活動。
(五)協助辦理司法機關核發保護令、裁定等相關文書作業。
(六)協助聯繫及彙整相關統計報表等行政庶務性工作。
九、應徵方式:意者請於113年6月13日前備齊【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助理員登記表】、【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歷年成績單】及【身分證影本】(登記表請上傳word檔,其餘證件請上傳掃描電子檔,勿直接翻拍),email至slc@mail.tainan.gov.tw。逾期或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助理」。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十、甄試方式與程序:
(一)第一階段:採書面審查,經本中心審查書面資料,符合資格者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
(二)第二階段:採面試,由本中心委員實地面試遴選,徵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最新消息區(網址:https://dvsa.tainan.gov.tw/),並另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如對徵選內容有疑義,請聯絡本中心綜合規劃組徐小姐,(06)2991111分機7883。